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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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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能吸收强奸罪吗?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2/25 不能,此时要数罪并罚。行为分别构成了绑架罪和强奸罪,应当数罪并罚。
  1、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具体到本案分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行为,由于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将他人掳为人质,又向人质的关系人勒索财物,所以,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既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利。
  2、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即指妇女根据自己的意愿发生性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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