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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诈骗罪立案标准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5
1、数额较大: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3、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规定:《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重处罚的情形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