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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有哪些基本理念?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9/10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1、惩罚犯罪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赋予,保障人权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规制。 2、当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发生冲突时,犯罪控制模式往往选择惩罚犯罪,正当程序模式则往往选择保护人权。 3、现代人权保障理念的核心是维护人的价值和尊严。国家权力存在的唯一合法性,在于为公民个人正当权利提供保护。由于权力具有扩张性,所以必须对权力加以限制。 4、现代法治国家将保障被追诉人权利的价值置于诉讼制度的首位,在冲突情况下,原则上保障人权优先于惩罚犯罪。在诉讼制度上体现为:审前程序司法审查的确立、辩护制度的完善和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 (二)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1、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是结果的公正,程序公正是过程的公正。 2、关于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有以下几种观点:(1)实体优先论。(2)并重论。(3)程序优先论。 3、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终极目的都在于公正解决纠纷。程序公正具有保障实体公正实现的作用。由于程序公正具有不同于实体公正的评判标准,程序公正相对于实体公正又具有独立性。 4、由于发现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实体公正具有不确定性,而程序公正的特点有助于为这种不确定性提供正当性的基础。 5、在追求实体正义的过程中应将程序正义放在优先地位。 (三)诉讼效率 诉讼效率要求: 1、严格控制审前行为的期间,要求被告人要不被拖延地带到审判官面前; 2、对羁押期间进行严格限定; 3、庭审中奉行不间断审理原则; 4、广泛建立简易程序加速刑事案件的处理。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