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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8/20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干扰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 3、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有上述几类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就是说对上述几种行为,法律规定了什么责任,就应当追究什么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也才能体现出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的约束力。在修改刑法时,为了体现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刑法规定了几种涉及辩护人的犯罪行为。 总之,辩护人在履行辩护职责时,一方面应当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又要坚持严守事实和法律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才能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任务。 沙登峰 高级律师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