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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标准是什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5
一、寻衅滋事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的客观要件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其一,存在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像无故多次殴打他人或者导致他人轻伤等严重后果。 其二,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情形,比如长期进行此类骚扰行为,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其三,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像多次强拿小商贩财物或者故意大量损毁公共财物等。 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例如在商场等场所聚众闹事,致使正常营业无法进行等。 这些行为均是寻衅滋事客观方面的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二、寻衅滋事的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的法律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寻衅滋事这一法律概念,我们可以进行一番深入剖析。 尽管对此有所探讨恐怕显得颇为繁复,然我仍将全力以赴,尽可能用地道且通俗易懂的言语为您诠释。 基本上,寻衅滋事即指在公开场合或他人居住之处,蓄意挑起争端、制造麻烦,实施破坏行为,以至于令他人无法安心自在地生活。 例如,毫无理由地砸毁他人店铺、殴打他人、侮辱他人,甚至故意扰动公共秩序,使得公众难以维系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均可被划归为寻衅滋事之列。 然而,在实际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过程中,法官会依据具体情形予以裁决,因为此类事件可能会呈现出多种形式和性质,从而导致不同的处理方式。 更进一步说,无论是社会正义感还是自身的利益诉求,我们必须牢记一点——切勿着手进行任何寻衅滋事行为,否则必将为此付出相应的沉重代价。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