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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25
一、在哪些方面可以帮助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的方式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三种情形是: 1.犯罪嫌疑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院不予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不予起诉的程序如下: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读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