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刑事律师网 → 取保候审 → 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24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要开庭吗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可能还需要开庭,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1.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仅仅意味着被羁押人不用再采用羁押的强制措施,并不等同于案件就撤销了。在这个决定生效后,被羁押人会变更强制措施,由羁押改为取保候审。 2.对于取保候审后是否开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检察院不予批捕并做的取保候审,相类似情况就不会开庭审理。 因为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为十二个月,并没有具体明确开庭期限。 3.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间仍有可能根据案件进展进行开庭审理。 二、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证据不足,二是情节轻微不需要批捕。 1.证据不足的情况:如果案件因证据不充分而没有批捕,公安机关会继续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期间如果证据充分或出现嫌疑人出逃等情况,会重新报捕。 如果经过12个月仍然证据不充分,会办理撤保手续,案件也就撤销了。 2.情节轻微不需要批捕的情况:如果检察院认为嫌疑人情节轻微不需要批捕,就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直接提起诉讼建议,这种案件与其他刑事案件一样,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认为构成犯罪需要处罚的,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