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最好的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更多>>
武汉刑事律师,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武汉知名刑事律师,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武汉资深刑事律师,武汉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shadf@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更多>>
刑事辩护更多>>
 
讯问与询问的区别是什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19

 讯问与询问在法律程序中具有显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含义、记录内容、问话对象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

  1.从含义上看:

  (1)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

  (2)而询问笔录则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

  2.在记录内容方面,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而询问笔录则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

  再者,问话对象也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而询问笔录则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3.在适用范围上,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而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这一区别体现了讯问和询问在法律程序中的不同作用和应用范围。
判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律师简介 | 联系我们 | 刑事诉讼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