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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与未完成形态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8
一、刑法中犯罪形态有哪些 在刑法中,犯罪形态是对犯罪过程和结果的不同表现形式的分类,它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理解和判定犯罪的性质与程度。具体而言,刑法中的犯罪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这指的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从而实现了犯罪的目的和结果。 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这些形态都是在犯罪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而未能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表现形式。 二、犯罪既遂与未完成形态 犯罪既遂与未完成形态是刑法中两种截然不同的犯罪形态。 1.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意味着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符合某一犯罪全部构成要件的行为,并实现了犯罪目的。 2.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则是指犯罪在发生、发展和完成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而未能达到既遂状态的情况。 3.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2)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 (3)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