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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通知书由什么部门下达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17
一、批捕通知书由什么部门下达 批捕通知书是由人民检察院下达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逮捕必要,会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如果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并送达给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收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会立即执行逮捕,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批捕通知书下达时间 批捕通知书在七天内下达,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