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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14

一、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审查:经过审查起诉,如果认为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会写出审查报告,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告会进一步提交给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如果决定不起诉,需确保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案件符合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3.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时,会告知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相关的申诉权利。

  4.善后工作:检察院在决定不起诉后,还需进行相关的善后工作,如解除对被不起诉人的强制措施等。

  二、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

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即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即根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即通过特赦令,犯罪嫌疑人被免除刑罚。

  4.依照刑法规定,某些犯罪需要告诉才处理,如果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已被撤回,则不应起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去世。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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