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刑事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口头传唤不配合可以强制传唤吗
口头传唤不配合可以强制传唤吗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10
一、口头传唤不配合可以强制传唤吗
针对某些涉及违法或不良社会行为的案件,如调查违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者的情况,应遵循特定程序,并得到公安机关负责案件办理的部门领导的具体批准后,方可采用书面形式的传唤证进行传唤。 对于那些在场发现的违规人员,公安警察在出示其官方工作证件后,不仅可采取口头形式进行传唤,还需在随行的问询笔录中明确予以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二、口头传唤的三种情形
口头传唤与书面传唤一样具有法律效力,被传唤人不得拒绝。公安人员在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口头传唤时,仍然要向其讲明身份,必要时出示工作证,然后责令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取证或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