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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监之后开庭流程是什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3/18
一、收监之后多久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收监之后开庭流程是什么 1.开庭准备: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这是为了确保庭审的秩序和公正性。 2.宣布开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这是为了确认参与庭审的各方身份,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法庭调查: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质证和辩论,揭露案件事实,并为之后的法庭辩论奠定基础。这是庭审的核心环节,双方会就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深入的辩论和质证。 4.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就案件性质、罪名、事实、证据、犯罪情节和罪责刑等问题进行辩论。这是双方充分表达观点和意见的环节,有助于法官全面了解案情。 5.评议和宣判: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会宣布休庭,合议庭会进行评议,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有罪判决、无罪判决或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之后,审判长会宣布判决结果并进行宣判。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