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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如何返还受害人损失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3/13

  一、刑事案件如何返还受害人损失

  刑事案件中返还受害人损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财物,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有权依法进行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些财物将优先用于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2.民事赔偿:如果案件中存在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

  二、刑事案件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返还损失的流程

  1.在刑事案件起诉后,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应当在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状。该民事诉讼状应写明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3.在开庭审理案件前,人民法院应当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实行民事拘传。

  4.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5.对于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程序参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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