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刑事律师网 → 共同犯罪 →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后多久宣判结案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后多久宣判结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3/8
一、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后多久宣判结案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的,属于公诉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特别重大复杂案件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后多久受理 刑事公诉案件移交法院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案件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会正式受理并开始审理。如果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救济途径。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