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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被取保候审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19
取保候审需要去公安局和检察院部门申请,但是不管是在公安局办理还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其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情况如下: 1.公安局取保候审: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 2.检察院取保候审: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 可以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