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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加重处罚情节有什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27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加重处罚情节有以下几点: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等。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