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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批准逮捕的情形都是什么情况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18
应当批准逮捕的情形都有的情况如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国家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批准逮捕时需要通知家属,只有当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决定的时候,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工作单位,并出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证明作为法律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