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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多少算敲诈勒索罪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29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犯本罪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