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刑事律师网 → 刑罚量刑 → 被判缓刑如何消除案底
被判缓刑如何消除案底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15
被判缓刑不能消除案底。只有未成年人有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如果判缓刑不会当庭释放,缓刑不等于当庭释放,如果缓刑都等于当庭释放,就没必要设置缓刑这个刑种的了。缓刑是暂缓执行刑罚的意思,对于犯罪行为较轻的或者有改过立功行为的嫌疑人,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刑罚。缓刑的判决生效后,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还要回看守所,依法办理完相关的缓刑手续后,才能解除自首行为的嫌疑人,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刑罚。缓刑的判决生效后,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还要回看守所,依法办理完相关的缓刑手续后,才能解除羁押。只有宣判无罪释放的人,可以当庭释放。 《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