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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能回户籍所在地执行吗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29
如果有案底但不构成累犯的,那么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如果有案底且构成累犯的,那么依据相关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如果离开所居住县市或迁居,经过考察机关批准,在外地执行也是可以的。 撤销缓刑的必要条件有: 1.再犯新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实行数罪并罚。 2.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