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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要件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17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其侵犯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找法网提醒您注意,此处的社会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 2.客观方面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如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