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刑事律师网 → 犯罪类型 → 寻衅滋事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寻衅滋事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5/26
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主要表现为一种逞强好胜的心理,如在集市上欺行霸市,随意殴打他人。如某人酒后随意殴打他人也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法律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必须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主要表现是随意殴打他人,若是有预谋的殴打他人,或者其殴打行为不是随意性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邻里之间因为纠纷发生的殴打,聚众斗殴中的殴打行为则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二是追逐、拦劫、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这里也主要表现为一种逞强好胜的心理。这里我们要与抢夺罪和破坏公私财物罪要区别开来。行为人虽然占取他人财物,但没有不法取得的意思,即使财物价值较高,也应该按照本罪来处理。因为这样更能体现对法益的保护,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