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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共十人算不算加重情节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7
依据聚众斗殴司法解释的规定,聚集十人以上参与聚众斗殴行为的,是属于刑法中情节严重的情形。
《办理聚众斗殴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节 (一)关于“多次聚众斗殴的”认定 1、多次聚众斗殴是指实施聚众斗殴三次以上。 2、如果行为人在一次斗殴中短暂中断后,针对同一对象又继续斗殴的,应认定为一次。 (二)关于“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认定“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是指双方参加斗殴的人数达十人以上,并且斗殴场所涉及多处,或者斗殴持续时间较长,或者斗殴手段凶残,或者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形。 (三)关于“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导致社会正常生活、工作、学习、教育、科研等秩序遭到破坏,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形。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