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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缓刑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9/29
一、异地办理缓刑需要什么材料
罪犯被判决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到居住司法局报到(一般在判决前会让司法局进行是否适应缓刑的调查评估),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居住社区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机关会按规定与程序办理相应入矫手续,纳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及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即刑罚执行完毕。 二、什么阶段可以办理缓刑 1、在原判刑一年以上,不少于二个月, 2、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判决书下来后可以办理缓刑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已经送达判决书的罪犯,如果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可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可以争取缓刑。判决书已经生效的不存在争取缓刑的问题。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