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武汉刑事律师网 → 常见罪名 → 侮辱诽谤可以不公开审理吗
侮辱诽谤可以不公开审理吗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8/16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要公开审理,但涉及到个人隐私,或者是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