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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6/15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相关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读职犯罪案件(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398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二.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4.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 1、行为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又加以过失泄露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对之应依照其中的一罪从重处罚。由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属于行为犯,不以情节严重为必要,因此。宜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从重论处。 2、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应以特别法条规定的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治罪。非军人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构成犯罪的,仍是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而不是后罪。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