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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寻衅滋事有谅解书检察院会批捕吗?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5/30
有了谅解书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至于是否可以不予批准,还要看其他的情况,无法一概而论的。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最终可能判处3年以下徒刑,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一般是不予逮捕。
一、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之类的犯罪,刑事和解在量刑上能起到较大的作用。 一个案件,想得到从轻处理,必须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 其他的还有一些酌定情节,即法官在量刑时会考虑的情节,如积极退赔,认罪悔罪,被害人谅解(刑事和解),初犯偶犯,年龄较小等。 有了被害人谅解书,说明当初的寻衅滋事的社会危害性就降低了,这在现在的量刑中是比较重要的,它有一个基础,即法院的量刑轻重,不再是被害人关注的重点,法官没有这个压力,判决时自然可以幅度上大一些。 二、寻衅滋事罪的处理: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请注意:有了刑事谅解书,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