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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刑的考试作弊的的类型
作者:武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www.whxs027.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12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考试作弊罪)。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入刑的考试作弊并不是平常所有的考试作弊都计算在内,它只针对的是国家性质的考试作弊。 国家考试包括哪些? 国家考试是指国家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人事、司法、医疗等职业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公务员考试等活动。 1、国家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考试) 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博士研究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2、资格考试。 包括:教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等; 3、水平等级考试。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4、公务员考试。 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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